【記者張幼芳/台北報導】
愈來愈多人到網路購物,但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,消基會表示,今年已接獲五十八件投訴,「規格、說明與實際不符」是爭議大宗;向平台業者要求理賠,還得付七百元手續費。
消基會本月中進行問卷調查,八成六消費者曾在拍賣網站購物,卻有超過三成的人,遇到賣方貨品規格說明與實際不符。此外,「貨有瑕疵,賣家不理」、「錢已付了,貨沒收到」、「賣仿冒品,卻說真品」、「得標後,賣方反悔不賣」也是常見爭議。
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,消保會前年初公告,認定網拍購物屬於消保法所稱的「郵購買賣」類型,享有七日鑑賞期,但實際卻是消費者常連賣家姓名都不知,「人都找不到,更別說期限內解約退貨。」
目前消費者在國內三大網拍平台雅虎奇摩、eBay、PChome購物,要等到買家得標後,才能看到賣方資訊,消基會認為不合理。
雅虎奇摩與eBay處理交易糾紛,除收取七百元手續費,也訂出最高七千元的理賠上限,消基會質疑手續費過高,對小額交易買家形同「被剝第二層皮」。且平台業者理賠往往有重重限制如:「虛擬商品如遊戲寶物,不賠」、「無真實商品如代購、預售,不賠」、「屬禁止刊登商品,不賠」、「買賣雙方任一評價為負分,不賠」,美意七折八扣,「能賣卻不能賠,邏輯不通」。
消基會指出,業者不應只定位為平台,也應做好賣家的信用控管;消費者在風險考量下,最好不要買超過七千元的商品,所有交易憑據、信件也要保留,以免日後索賠無門。
【2006/05/25 聯合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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